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校党委印发的《厦门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电影学院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发展,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电影学院团委教师挂职副书记、学生兼职副书记选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
电影学院团委教师挂职副书记1名;电影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1名。
二、选任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严格执行选任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本次选任工作在电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任条件和资格
1. 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能够竭诚为广大青年服务;
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
4.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 能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团学工作关系,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且能连续工作1年以上;
6. 学生兼职副书记的报名人员范围为:2022、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同时,应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目前或曾经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7. 研究生报名需征得导师同意。
四、选任工作程序
1. 个人报名。符合选任资格条件的个人需填写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向院党委报名(递交纸质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2580158。
2. 资格审查。院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初试。依据通过资格审查者人数确定初试形式,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名单。
4. 面试、组织考察。通过初试者参加面试,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5. 院党委审批。院党委批准确定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党委组织部行文任命。
附件:厦门大学电影学院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选任报名登记表
中共厦门大学电影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