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现将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奖工作参照《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号)(附件2)、《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执行。
二、评审对象、奖励标准和分配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电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名(详见附件10),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学院参评。
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系统的绩点排名为准。
6.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证明材料须经评审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参考《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7.学年度内参加志愿者服务需达到 20 个工时。
四、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通过2025-2026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申请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都可申请)。
8. 学年度内参加志愿者服务需达到 20 个工时。
五、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需提交材料:
(1)【纸质版+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纸质版+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3)【电子版】《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附件6)(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4)【纸质版+电子版】成绩单(纸质版请前往颂恩楼自助打印机打印)
(5)【纸质版+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分成“基本素质”“荣誉表彰”“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竞赛”7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请与附件6《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排序一致)
(6)【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非常重要的评审会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7)【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9)(非常重要的评审会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注: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表头,例如:XXX国励申请表。
2.班级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提交的材料
(2)【纸质版】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申报同学准备一段个人事迹说明,由班长在班级内发布申报同学情况,组织班级同学对申请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必须由班长签字)
(3)【电子版】汇总厦门大学电影学院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电子版(附件6)
班级发送电子版材料时请将国奖/国励设置单独文件夹,并将材料打包在一个以“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材料+年级”命名的压缩包内,邮件主题标明“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材料+年级”。
3.各班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2日(周一)11:30前,最终材料纸质版交于海韵园C419,电子版发至邮箱:dyxytw@xmu.edu.cn。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六、未尽事宜详见学生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852.htm
电影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