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点击:[]次

各位同学:

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配,我院此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详见附件3

本科生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1人将在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出5人,奖励金额1万元。

研究生: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1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1人将在全校范围内差额选出1人,奖励金额1万元。

二、各类奖学金限制性条件要求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宝钢港澳台生优秀学奖学金

1.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2.2025级新生、延期毕业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

3.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

、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6.《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7.《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8.《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

1.电子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命名为“1-姓名-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电子版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仅电子版,命名为“2-姓名-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

3.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电子版命名为“3-姓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4.电子版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命名为“4-姓名-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

5.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上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学习成绩登记表(可携带学生卡至学生事务大厅打印或在教务服务平台“证明文件申请”应用处申请成绩单并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请教学秘书标注成绩标准分及排名);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录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

1.【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命名为“1-姓名-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2.【电子版】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命名为“2-姓名-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

3.【电子版】电影学院本科生申报奖学金测评表(命名为“3-姓名-电影学院本科生申报奖学金测评表”)

4.【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上交;要求与内容上文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所列

研究生:

1.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电子版命名为“1-姓名-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2.电子版《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仅电子版,命名为“2-姓名-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

3.电子版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命名为“3-姓名-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

4.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上交;要求与内容上文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所列

五、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纸质版的材料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9,电子版材料发送chenxt@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25下半年校奖+奖学金名称+姓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2025下半年校奖+年级+姓名+本/硕/博+奖学金名称材料。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6:0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生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12.htm


电影学院

2025年9月19日

  • 附件【校奖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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