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港澳台及华侨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本奖学金与2025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学院申报名额
1.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老生)1名,台湾学生1名(老生),(新生)自由申报。
2.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4-2025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按附件3中(厦大学〔2023〕8号)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六、材料报送要求(相关表单详见附件4)
1.【电子版+纸质版】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
2.【电子版】2025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电子版】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电子版+纸质版】学生成绩单
5.【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社会活动分、行为表现分加分办法详见附件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2.文件命名统一人名+原文件名,如张三-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张三-三好学生奖状。
七、材料提交相关事项:
纸质版的材料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9。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yxytw@xmu.edu.cn,邮件主题标明:“20XX级本/硕/博+姓名+2025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20XX级本/硕/博+姓名+2025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1:30,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82.htm
电影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