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名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9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7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分配办法
本科生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研究生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3。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以下简称“三大奖”)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单位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单位最优秀的学生代表,学院可申报1名本科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2)研究生: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学院可申报1名硕士生和1名博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3)“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共评选30名,每个奖项各10名,奖励金额10000元/名。
2.其他校级奖学金电影学院可申报名额:
(1)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2名本科生名额,1名博士研究生名额;
(2)中国联通奖学金,1名本科生名额;
(3)葛家澍奖学金,1名博士研究生名额;
(4)庄绍华奖学金,1名硕士研究生名额;
(5)立方奖学金,3名本科生名额,限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
(6)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部分),仅面向体育特长生,符合评奖要求的学生经学院盖章推荐后可直接向体育教学部提交申请材料,名额不限。
三、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5.《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6.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需符合以上5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4)。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5,供参考)。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
1.院里将严格按照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请申请人准备好交给班长,由班长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电影学院备案。
2.学院将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以院为单位审核、汇总、提交。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本科生:
1.【纸质版+电子版】XXX奖项申请表-姓名(若同时申请“三大奖”与“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各提交一份相应材料,否则仅提交申请奖项相应材料即可;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于表格内写清所申请的具体奖项名称。)
2.【电子版】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
3.【电子版】电影学院本科生申报奖学金测评表-姓名
4.【纸质版】班级民主评议表
5.【纸质版+电子版】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证明(参评周期内)-姓名
6.【纸质版+电子版】成绩单-姓名(申请者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在内的应修课程应全部合格,参评“三大奖”的本科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评审周期【评审周期为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本次奖学金参评周期即2025.2.16-2026.1.10】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7.【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学术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和荣誉证复印件等(其中参评“三大奖”的本科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平均至少完成20小时的志愿服务,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需提供志愿服务软件中对应时间的时长截图)。
申请材料见附件6,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申报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以及汇总表中填写顺序提交。若填写内容缺乏对应证明材料佐证,则不予认证。
研究生:
1.【纸质版+电子版】XXX奖项申请表-姓名(若同时申请“三大奖”与“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各提交一份相应材料,否则仅提交申请奖项相应材料即可;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于表格内写清所申请的具体奖项名称。)
2.【电子版】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
3.【电子版】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姓名
4.【纸质版】成绩单(自助打印)
5.【纸质版】科研成果汇总表
6.【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⑤在《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中填写的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见附件6,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申报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以及汇总表中填写顺序提交。若填写内容缺乏对应证明材料佐证,则不予认证。
(二)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均于2026年3月13日16: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提交至邮箱dyxytw@xm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如:本/硕/博+姓名+年级+专业+XX奖学金。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9。
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六、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5年国家奖学金、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6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6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6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学校通知链接:关于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9042.htm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