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点击:[]次

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类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1.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2.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人,二等1000/人,三等500/人。

3.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1.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2.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人,二等3000/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不足一人按一人推荐)

3.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应锦襄励学金

 1.简介

中国语言文学系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2.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3.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52024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5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有意向申请学生请于32011:00前】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填写申请信息,并同时将“附件2 助学金申请者综合情况”发至邮箱dyxytw@xmu.edu.cn申请应锦襄励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发送附件3 电子版推荐表(邮件标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xx级+姓名+xxx助学金)。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申请应锦襄励学金的同学还需于3月20日11:00前提交纸质版推荐表至海韵园C419办公室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QQ群:713130818)。

未尽通知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9142.htm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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