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点击:[]次

各位同学:

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3.《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注意事项

1.学院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见附件6学院将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和金额内进行评审;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511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因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凡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由于本学期成绩暂未发布,学业优秀奖学业进步奖将在成绩发布后直接按照排名评选,不需要进行申报此次参评成绩以61日前录入的成绩为准。其余单项奖由学生自由申报,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参照《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相应单项进行赋分。毕业班的参评年度区间为本学年开学至本学年5月底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若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需要就每一项奖学金提交单独的申请表和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分类整理提交;

(二)电子材料:

1.相关申请表格:《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影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测评表》。申请表文件以“姓名+××奖学金申请表”命名测评表由个人填写后班级汇总至一张表格内,请班级汇总按奖项逐项汇总;

2.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照“姓名+获奖项目证明材料”的格式规范命名。证明材料中须有志愿服务证明、学术成果相关证明、获奖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和荣誉证书等,提交的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申请者向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请将每一项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放入单独的文件夹并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

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均要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交到海韵园C419,电子材料汇总后以“毕业班+电影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dyxytw@xmu.edu.cn,材料截止时间:2026528周四下午17:00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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