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电影学院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点击:[]次


各位同学:

2025-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及国际学院学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2026学年内(即202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学生类别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

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干部

总计

研究生

5

1

4

1

11

本科生

4

1

3

1

9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本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本科生

1.【纸质版+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纸质版+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如需申请)

3.【电子版】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汇总表-姓名

4.【纸质版】班级民主评议表

5.【纸质版+电子版】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证明(仅申请三好、优三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时间范围在2025-2026学年内)

6.【纸质版+电子版】成绩单(由于本科生本学期成绩尚未公布,本次申请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者仅提交申请及相关奖项证明,进行综合测评分材料审查。成绩公布后,将统一导入计算课程成绩分,不需另行提交;申请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者需提交成绩单证明。

7.【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学术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和荣誉证复印件等。

研究生

1.【纸质版+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纸质版+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如需申请)

3.【电子版】电影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汇总表-姓名

4.【纸质版】成绩单(自助打印)

5.【纸质版】科研成果汇总表

6. 【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⑤在《电影学院研究生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中填写的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科生注意事项

1.成绩评定区间:

优秀毕业生:截止2026年6月1日前大学四年成绩(不含校选)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截止2026年6月1日前【2025-2025学年】成绩(不含校选)

2.事迹材料评定区间:

优秀毕业生:入学以来至2026年5月底;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5-2026学年开学至2026年5月底;

3.志愿服务工时以志愿汇截图为准,应体现工时详细相加过程及计算结果。

4.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在校期间需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研究生注意事项

1.事迹材料评定区间:

优秀毕业生:入学以来至2026年5月底;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5-2026学年开学至2026年5月底;

2.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在校期间需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五、截止时间

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前。

本科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6月2日16:00前。

电子版申报材料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提交至邮箱dyxytw@xmu.edu.cn,纸质和电子材料均以个人为单位提交,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如:本/硕/博+姓名+年级+专业+荣誉称号。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9。

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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