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2027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研究生及国际学院学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具体如下表所示:
学生类别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合计 |
本科生 | 2 | 7 | 2 | 11 |
研究生 | 4 | 14 | 4 | 22 |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5-2026学年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决定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各班应组成评议小组,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其他班委和团支委代表,以及10%的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组长原则上由班长担任,并指定⼀名学生作为记录员,记录员应当记录评议的全过程。评议小组应在年级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本班的民主评议工作。参加班级民主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在审核本人测评材料和综合表现加分时,应当回避。民主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内公示。
本科生注意事项
1.参评对象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四条评选条件;
2.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3.本科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参照《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p3)各项项目进行赋分,“优秀学生干部”参照细则第三章的第六点“社会工作分”(p12-13)单项进行赋分。
研究生注意事项
参评对象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还应具备《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三章第五条评选条件。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者将材料提交至各班评议小组组长处(组长原则上由班长担任),需包含以下材料:
1.【电子版+纸质版】《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命名为“xx级本/硕/博+申请人姓名+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电子版】本科生提交《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表》(附件5-1),命名为“xx级本科+申请人姓名+电影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表”;研究生提交《电影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表》(附件5-2),命名为“xx级硕/博+申请人姓名+电影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表”。加分内容请按照示例填写。
3.【电子版】提交带有教务处/研究生院盖章的成绩单,并请教秘签上不含校选的专业成绩排名或另外开具证明,命名为“xx级本/硕/博+申请人姓名+成绩单”。
4.【电子版厦大体育截图】体测成绩证明截图。该截图仅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须提交,时间范围在2025-2026学年内。命名为“xx级本科+申请人姓名 体测成绩”。
6. 【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命名为“xx级本/硕/博+申请人姓名+相关证明材料”。
本科生相关证明材料分成“基本素质”“荣誉表彰”“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竞赛”7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应与《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表》(附件5-1)排序一致。
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成果证明、获奖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各分项按汇总表顺序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应与《电影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表》(附件5-2)排序一致。
注意: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命名为“年级+本/硕/博+姓名+所申请荣誉称号”;每份纸质版申请材料请装订。以上材料均交至各班评议小组组长处,汇总后以班级形式统一提交。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纸质版】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时请按荣誉称号类别分类整理。
2.【电子版】本班汇总后的《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汇总表》(附件5-1)或《电影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表》(附件5-2),其中“基本素质分”中的“参加集体活动分”由班委填写,命名为“xx级本/硕/博+附件5汇总表”,各班提交前认真核对加分内容是否按照示例要求填写。
3.【电子版+纸质版】民主评议表(附件6),电子版命名为“xx级本/硕/博+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各班提交前请按规定开展民主评议。
4.【电子版】本班申请同学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体测截图、相关证明材料等),汇总后命名为“xx级本/硕/博+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相关材料”。
注意:班级提交电子版总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本科+年级+XX班+荣誉称号”,邮件主题同上。
(三)提交申请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需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自主申报,(学生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进入“荣誉称号申请(下半年)”应用进行填报)。同时申请多个荣誉称号的,先择一者在系统申请,待学院评议确定其申报的荣誉称号后,再进行完善修改;
2.成绩、事迹材料评定区间为2025-2026学年。
3.同时申请多项荣誉称号的,每项需要分别填写申请表、测评表,并分别提交证明材料。
4.请各位同学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
五、提交材料时间
各班评议小组组长应于2026年9月2日(周二)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pj@xmu.edu.cn,纸质版交到海韵园行政楼C419。
附件: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4.(电子版+纸质版)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5-1.(电子版)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汇总表
5-2.(电子版)电影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汇总表
6.(电子版+纸质版)民主评议表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