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7点击:[]次

各位同学:

学校2026年下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等4项校级奖学金的评选现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配,我院此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详见附件2


本科生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1人

序号

所在单位

宏信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9

电影学院



1

研究生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学院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与评选校将在12个学院范围内择优确定2名最终获奖人员。

学院

校级奖学金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宏信
奖学金

华为
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宝钢特等提名

中国语言文学系

每个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与评选;评奖委员会将择优确定2名最终获奖人员。




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全校差额评选1名宝钢特等奖提名人

哲学系




艺术学院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电影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台湾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体育教学部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




生物医药前沿交叉学院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院可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注:学院报送的为候选人,全校差额评选1名宝钢特等奖提名人。

说明: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名),本次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经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产生的该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由我校作为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经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后,确定其是否获评特等奖。如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此次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不得参评此次校级奖学金。


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该通知此前已另外单独面向所有在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硕、博学生发布)此处不重复通知,具体详见“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682.htm”。

二、各类奖学金限制性条件要求(详见附件4)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奖励金额3000元/名

奖项名称

评奖要求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本科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5%;


、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详见附件包)

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3.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4. 《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评审办法(2026年9月修订)

5.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6. 《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7.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

、报送材料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

1.电子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命名为“1-姓名-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电子版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仅电子版,命名为“2-姓名-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

3.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电子版命名为“3-姓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4.电子版电影学院学生申报【校级】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汇总表(命名为“4-姓名-电影学院学生申报【校级】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汇总表”)

5.纸质版一式两份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背后写姓名,请勿粘贴在评审表上)

6.纸质版】(来不及打印的可先整理好电子版,在打包压缩后,和其他电子材料一同提交到下方邮箱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标注成绩排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具体可询人事秘书或科研秘书。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二)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1.电子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命名为“1-姓名-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电子版电影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申报【校级】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命名为“4-姓名-电影学院本科生/究生申报【校级】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

3.电子版如有以无偿献血等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的行为,请提供献血证或其他证明实际行动的材料。

4.电子版如有上表描述的相关证明材料,也请按照顺序整理后一并提交。


五、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yxy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26下半年校奖+奖学金名称+姓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2026下半年校奖+年级+姓名+本/硕/博+奖学金名称材料纸质版的材料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9,准备和提交材料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赖老师,联系方式:lpj@xmu.edu.cn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910:0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生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22.htm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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