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6点击:[]次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办法

本次评奖工作参照《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号)(附件2)、《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执行。

二、评审对象、奖励标准和分配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奖学金名称

奖励

名额

奖励金额

奖励类别

备注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513

10000/

本科生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662

6000/

经过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参评学生必须通过2026-2027学年困难认定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电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3(详见附件10),6月份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学院参评。

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院系名称

统筹
名额

增量定向名额

26年总名额

增量定向名额

面向学科

项目级别

8

电影学院

3




3

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备注


8

电影学院

3



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系统的绩点排名为准。

6.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证明材料须经评审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参考《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7.学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通过2025-2026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申请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都可申请)

8.学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评审要求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注意事项

1.评审年度区间为2025年9月—2026年8月,所提供的荣誉、证书、工时数等佐证材料均须为此区间内;

2.审批表须正反双面打印,一定要手签,必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6年版)规范填写,不随意调整格式或自行删减行段格数,避免返工重做;

3.入学时间的月份统一写9月份,“实行综合考评排名”这一格统一填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需提交材料:

1)纸质版+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纸质版+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3【电子版】《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附件6)(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电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纸质版+电子版】成绩单(纸质版请前往颂恩楼自助打印机打印)

3纸质版+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分成“基本素质”“荣誉表彰”“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竞赛”7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请与附件6《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排序一致)

4)【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非常重要的评审会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5)【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9)(非常重要的评审会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填写后由班级统一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注: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表头,例如:XXX国励申请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科研成果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填写。

3.班级需提交的材料:

1)上述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2)【纸质版】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申报同学准备一段个人事迹说明,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在班级内发布申报同学情况,组织班级同学对申请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必须由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3)【电子版】汇总厦门大学电影学院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电子版(附件6)

班级发送电子版材料时请将国奖/国励设置单独文件夹,并将材料打包在一个以“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材料+年级”命名的压缩包内,邮件主题标明“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材料+年级”。

3. 各班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中午12:00前最终材料纸质版交于海韵园C419,电子版发至邮箱:dyxytw@xmu.edu.cn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准备材料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赖老师,联系方式:lpj@xmu.edu.cn

未尽事宜详见学生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12.htm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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