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电影学院202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现根据《厦门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属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1.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2.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三)品德良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及材料寄送要求
见厦门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https://zs.xmu.edu.cn/info/1078/28171.htm
三、申请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我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2.专家组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送至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材料审查组根据事先制定的材料评审原则,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材料评审成绩组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1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材料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组提供的结果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复试考核名单。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关注我院网站。
(二)资格复审
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厦门大学海韵园行政楼C410)接受检查:
(1)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4)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考生提供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不少于2000字;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考核内容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考核形式:现场复试
艺术学:
①笔试:专业素质考核,时长3小时;
②面试: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考核成绩
(1)艺术学: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占50%、外语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40%。
四、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院在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考生考核最终结果和招生计划,于我院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60分以下);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
五、体检
获拟录取资格考生,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或邮寄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日程安排
我院2024年港澳台博士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如有变化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日期 | 招生工作安排 |
2024年4月1日-4月7日 | 考生登录报名完成报名缴费 |
2024年4月25日前 | 考生按要求发送、邮寄报名材料 |
2024年5月23日前 | 学院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公布复试名单 |
2024年5月30日前 | 完成复试考核录取工作 |
七、联系方式
(一)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2188375
邮箱:gat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二)电影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86-(0)592-2580173
Email:2020100092@xm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本选拔办法由厦门大学电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电影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