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招聘
【博士招生】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9点击:[]次

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材料评审

我院2025年4月上旬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1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三部分具体成绩。学院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初审选拔成绩至少要达到240分。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4月中旬(其中1-2天)(具体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艺术学: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占50%、外语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40%。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

现场笔试和面试。

艺术学:

① 笔试:专业素质考核,时长3小时;

②面试: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初审成绩÷4×50%+复试成绩×50%

(五)资格复查

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厦门大学海韵园行政楼C410)接受检查:

(1)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4)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不少于2000字;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60分以下);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者。

四、体检

获拟录取资格考生,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或邮寄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网址:https://film.xm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0)592-2580173

邮箱:2020100092@xmu.edu.cn

六、其他事项

本选拔办法由厦门大学电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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