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申请材料评审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专家组审核
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材料审核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外语水平满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150分、综合素质满分值150分,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初审选拔成绩至少要达到240分,在学院网站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审核原则如下:
外语水平(100分):参照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
综合素质(150分):包括个人获奖情况、学习经历和专家推荐信等。
专业能力(150分):考查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学术背景(应届毕业生考查发表文章、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考生考查近三年主持课题、发表文章、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4月1日左右(其中1-2天)(具体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艺术学: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占50%、外语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40%。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艺术学)
现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专业素质考核,时长3小时;
②面试: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
(四)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初审成绩÷4×50%+复试成绩×50%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体检
获拟录取资格考生,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或邮寄体检报告单。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请最晚于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个月内寄送到学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60分以下);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体检不合格者。
四、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网址:https://film.xmu.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6-(0)592-2580173
邮箱:zhushaolong@xmu.edu.cn
五、其他事项
本选拔办法由厦门大学电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电影学院
2026年3月16日